我在公司上班17年了,公司给我办理社会保险,但社保缴纳费用全部都是从我们每月工资扣除(例如:去年和今年每月就从我们工资中扣900元),但每年都给我们开具了缴费收据,现我己主动提出辞职申请,我可以要求公司退回我多缴纳社保费用和经侪补尝吗?
2025-02-06 04:2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中克扣。如果您在单位工作期间未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是否已经为您缴纳了必要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是否存在多扣款的情况。如果确认存在多扣款的情况,您可以要求公司退还多扣的款项并给予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公司没有及时给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投诉,要求公司依法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社保缴费凭证等,以便于日后维权时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