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年满50,在一栋办公大楼打扫卫生,因工作摔跤致脚骨折,公司态度不愿法定就医和赔付,去找劳动局,他们说不在管理范围内,请问律师这个我们该怎么办
17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的是工伤赔偿的问题。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次,关于您的母亲是否符合享受工伤待遇的标准,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由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等材料;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最后,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公司拒绝承担责任的行为有不当之处,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与公司协商。尝试直接与公司沟通,了解其对工伤事故的看法,并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要求。 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找工会、劳动监察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进行调解,争取公平合理的赔偿。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工资单、工作证、交通费票据等,以便于后期维权时使用。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