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个民营公司工作刚好两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马上过年放假了,公司领导说我没有业绩,公司裁员,让我辞职,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权益。
2024-08-01 22:45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如果您的试用期已经结束,您的基本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应该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相应的工资。 其次,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因为公司的行为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获得赔偿。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协商,寻求解决办法。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明等,以便于将来维权时使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