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钢厂上了一个多月了公司还没与我签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辞退我,或我辞职公司是否对我要补偿
2024-09-30 03:51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能构成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 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您在一家钢厂工作了一个多月,而该公司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该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您的工龄不满一年,则按照六个月计算。 此外,即使您已经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如果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违反规章制度”或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也有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您与公司的约定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并了解具体情况,以便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在处理此事时存在不公正或者违法的行为,也可以考虑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