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幼儿园老师,合同期即将到期,我不想续签,但提前一个月辞职,幼儿园还要扣钱,这样合理吗?
9天前在劳动法中,劳动者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并无需支付违约金。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幼儿园要求您离职后继续工作一段时间(如培训期),并以此为条件拒绝支付未完成的工资或扣除工资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所以,除非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幼儿园不应扣除未完成的工作量作为赔偿。如果您认为幼儿园的行为不合理,请及时与幼儿园协商解决,必要时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