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我与5月21日离开公司,不给解聘,6月4日我给工司发了单方面解除合同通知书,7月12日公司解除了合同,请问6月份的保险公司应不应该给交,谢谢
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和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您的情况下,您于5月21日离开了公司,并于6月4日向公司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这是合法的。 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6月份的工资。一般来说,在员工离职时,如果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关于保险的问题。如果您是通过公司的福利计划获得保险的,那么保险应该由公司负责支付。然而,如果是在没有得到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自行购买保险,那么保险费用应该是个人承担的。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确认自己的权益是否得到了保障,然后根据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