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月一号刚从他人手上转了一个店,然后我六月一号也重新和员工签了合同,现在法人和营业执照都是我的名字了,现在员工拿着和之前老板签的合同,来找我要之前一年没交的保险,因为我6月1号开始去开公司的社保账号的,然后给员工从6月1号开始交保险了,之前的老板没给她交,员工让我补交,我没同意,找前老板补给她,前老板也不补,现在就是员工说你俩协商,我和前老板没协商好,走法律程序的话,员工告公司,那我可以告前老板吗?因为前老板也没和我交代清楚员工保险的事情,存在欺骗行为呀
9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向前老板提出索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前老板未履行其义务(如按时支付保险费),那么您作为雇主可以要求他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与前老板进行直接沟通。尝试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与前老板讨论此事,并明确指出您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相关证据。如果您有以前老板没有为员工缴纳保险的证据,您可以提供这些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前老板拒绝承担责任或者情况复杂,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多帮助。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而定。在处理类似争议时,请务必遵守当地的劳动法规以及相关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