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快递员,没签劳动合同,提前2个月跟老板口头辞职,到要离职了,老板以没招到人为由不让我走,还说不去上班超过3天算自动离职,工资也不给我结,我要怎么才能结到我的工资
2025-03-26 13:1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您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属于雇佣合同,而非劳动关系。因此,您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解雇。 然而,如果您在工作期间确实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例如迟到早退、旷工等,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雇主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包括辞退或罚款。如果您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雇主的权益,可能会影响您的就业前景和未来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与雇主进行沟通。尝试与雇主进行直接对话,解释您的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 按照法律规定。了解自己的权利,并按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要求雇主提供一份详细的工作记录,证明您没有违反任何规定。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工会、法律援助组织或其他机构的帮助。 请记住,无论何时,都应该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劳动权益,同时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