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了9年,跟单位签的合同到18年11月30号,现在公司要跟我解除合同,公司要给我什么赔偿?谢谢
2025-03-31 13:49在与您的情况中,您与公司签订了为期9年的劳动合同,并且合同约定至2018年11月30日结束。如果公司决定提前终止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您在签订合同时已满9个月,则可获得相当于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满9个月但已满6个月,则可以得到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此外,如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前已经向您支付了经济补偿金,那么您无需再额外支付任何款项。但是,如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没有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依法要求公司进行补发。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数额需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直接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