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在工厂上班10天就提出申请离职,3.15已经填写辞职报告,然后交给厂里领导签字,领导以先干着为由拒签,而后在4.1号再次找领导签字,依然拒签。请问如果明天我再去申请辞职领导不签字我怎么办?如果签了字工资怎么发放?当时来的时候说的10元一个小时一天8个小时,可是学了大概10天的样子就开始计件了并且上班时间被规定为9个小时。此时本人依旧没有转正,视为学徒工。只想请问工资怎么算?
14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此,在试用期内,即使你已经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并且公司也拒绝签字,你仍然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你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计算工资。 如果你决定去申请辞职,你可以直接与公司进行沟通,说明你希望结束雇佣关系并请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同时,你也应该准备一份详细的工资单和加班记录,以便证明你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情况。 至于工资的支付方式,通常情况下,公司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例如每月至少8小时)支付给你。如果你的工作时间超过了这个标准,那么公司还需要按比例额外支付加班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建议你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