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期间,乘坐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应该是走工伤还是交通事故
26天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非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因此,这种情况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而是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来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如果仍有不足部分,则按上述比例划分责任。如果该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且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那么可以认为是正常的工作行程中的意外情况,不应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