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年7月受伤,签定为4级,单位(国企)现在工伤保险医疗费一部分沒报,由单位还是我个人承担?
9天前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因此,如果您的单位未按规定为您报销工伤医疗费,您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要求补缴工伤医疗费用。同时,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