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我在9月27日在微信上跟老板说:由于公司和家庭的原因,看公司是否接受兼职,如果不接受兼职,公司找到接手的人,我也可以做交接,但当时老板并没有直接回复我,而是说面谈,老板在10月1日前跟我的过程中没有提到批准离职,在10月15我发现自己怀孕了,要做人流,请假两周休息,然后老板这个时候告诉我按离职来办,我说可以,现在是你辞退我,我工作蛮一年了,按照劳动法,该怎么补偿怎么补偿,请问我这个要求成交吗?
2025-12-17 0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您的情况中,您已经怀孕并准备进行人工流产,这可能会影响您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因此,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具体补偿金额取决于您的工资水平以及公司所在地区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或赔偿。建议您先与公司沟通,了解公司的态度和解决方案,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