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作9个月,2018年1月已发放年终奖,2018年2月提出离职,公司以不满一年的理由要求我退还年终奖。
2025-05-15 17:2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在2018年2月提出离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公司有权要求您返还2017年的年终奖。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要求不合理,建议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专业的仲裁员为您进行调解或裁决。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争取得到更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