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就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共7个月,前五个月6000元,后两个月1万,有工服打卡记录,工资流水
2025-03-28 04:44尊敬的客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您的情况中,您在公司工作了7个月,其中前五个月为6000元/月,后两个月为1万元/月。这些金额都是基于正常工作时间和正常的劳动条件而确定的。 由于您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可能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和相应的保障。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联系公司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您的情况,并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公司不承认与您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您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表、工作证等,以便在需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强烈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