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暑假工。签合同从7月1日到7月31日。但是因为店面装修,7月9号才开始上班。现在店里要求8月工作,来补工时。请问,这合理吗?
2025-09-30 12:5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店内要求您在8月份加班,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应的加班费。 此外,关于是否可以调整加班时间的问题,您可以与店家进行协商,看看是否有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比如减少加班时间或者给予适当的补偿。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