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外省受了工伤,伤到了颈椎,动了两个手术,在医院治疗了三个月左右,四肢还是不怎么活动,走路都需要人扶着,现在准备出院了,工地的老板让三个月后再回去做伤残鉴定,但这三个月期间的费用他不想给,有权利问他要吗?不给怎么办?做伤残鉴定,需要提前申请,还是三个月后直接去做就行
2025-01-16 14:30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纠纷。首先,您父亲的医疗费用是可以通过保险或医保来报销的。如果雇主不愿承担这部分费用,您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寻求帮助。 康复期工资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员工因工受伤并进行康复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标准支付其工资。因此,即使暂时无法上班,也应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如果您和雇主之间的纠纷涉及劳动关系、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尝试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伤残鉴定程序。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受伤后应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等待相关部门作出工伤等级的认定。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可向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进行伤残鉴定。 对于是否需要在三个月后才去申请伤残鉴定,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伤情恢复情况、医生意见等。如果您的父亲已经接受了多次手术并且目前仍然存在肢体功能障碍,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完全恢复。在这种情况下,及时去医院复查,并由专业的医生评估伤势进展是至关重要的。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您作为家属应该尽可能收集证据,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同时,也建议与雇主沟通,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任何情况下,保持冷静、理性地处理问题都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