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十级工伤如何赔偿 第一次,2012年6月,吊车起吊,胁骨当时断了五匹,现在体检陈旧性骨折三匹。评定为十级 2016年,职业体检,噪声型耳聋,评定为十级。 单位主体2015年由母公司转为子公司,劳动合同同时变更,主体法人也变了。 请问,我该如何赔偿,谢谢!
2025-01-16 13: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职工因工致残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伤残津贴,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安置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劳动能力鉴定手续,提供必要的辅助器具,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还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他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的,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对于您所遇到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单位进行协商,了解其是否愿意为您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如果单位不愿意或者无法解决,您可以选择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程序,要求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赔偿金额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如工伤程度、治疗情况、单位责任等因素,因此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更为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