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开城镇客运的一名司机,我们车队共21台车,都是个体户单独买的车,然后从中选出队长,让其来管理整个车队,一起联营运作。本人雇佣的售票员在跟车过程中与另外线路司机产生纠纷,在车队队长的教唆下,其售票员在跟车休息期间带领一帮人打了那个线路司机,后那司机将其售票员告上法庭,赔偿医药费等其他费用共12万多,其售票员与其它打手一起平摊完事。后其售票员让车队要求承担所有费用,说既然是联营出事一起负责,但车队各位车主都不愿意买单,并让我个人来承担,请问我需要承担吗?
2024-07-13 01:54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作为个体户司机,雇佣的售票员在工作期间与他人发生纠纷并导致他人受伤,这属于个人行为,通常应由行为人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售票员的行为是在您的指示或授权下进行的,或者您作为雇主对售票员的行为有管理上的疏忽,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根据您的描述,售票员的行为是在车队队长的教唆下发生的,并且已经由售票员和其他参与者共同承担了赔偿责任。 至于车队是否需要承担费用,这取决于车队的组织形式和内部协议。如果车队有明确的协议规定了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对此类事件的责任分担,那么应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没有协议或协议不明确,通常车队作为一个非正式的组织,其成员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连带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车队对事件有直接的责任或过错。 因此,除非有证据表明您对售票员的行为有直接的过错或责任,否则您个人不需要为售票员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