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 2012.10由企业调入事业编学校任教10月档案进入教委,由于各种原因直到2014.元月手续办好,在这段时间内15个月期间养老金归谁交。(企业说档案拿走了,不归他们。现单位说手续没办不管)诚恳回答
2024-07-13 02:0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2012年10月由企业调入事业编学校任教,但直到2014年1月手续才办好。在这段时间内,关于养老金的缴纳责任,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在您调入事业单位期间,如果企业与您保持劳动关系,企业应负责缴纳您的养老保险费。如果事业单位已经与您建立劳动关系,事业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缴纳责任。 其次,如果企业以档案已经移交为由拒绝缴纳,而事业单位以手续未办妥为由拒绝缴纳,这可能涉及到双方的协商问题。您可以尝试与双方协商,明确在这段时间内的责任归属。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其介入调查并协助解决问题。 最后,如果双方均拒绝缴纳,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要求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养老保险费的缴纳责任。 请注意,具体操作时还需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