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3月就职于A公司,公司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也未买保险,但每月有保险补贴(比公司购买保险金额少)!2016年9月,本人生病治疗产生医疗费用3.9万,由于公司未买保险,报农村医保,报销0.8万!手术事发后,公司于10月开始给本人购买职工保险,并和A公司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公司和本人各执一份,合同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2017年12月底)! 2017年初,公司改变以B公司名义购买保险! 2017年12月底,本人离职! 另上班时间,所有节假日全部加班,加班费均未达到节假日加班最低标准! 本人有2013年后部分工资单和银行流水! 本人现在以离职,请问可以向公司获得多少补偿? 每个月工资4千元
26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工伤赔偿。如果您在工作中受伤并因此导致医疗费用增加,您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这通常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等。 保险补贴。您的公司在支付了基本医疗保险后,还为您提供了保险补贴,这部分钱应由公司承担。 补偿请求。如果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因没有社保而产生的损失,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节假日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报酬。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请记得保留相关证据,以便证明自己的权利主张。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