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是2017年10月到期,可社保在没告知的情况下更改到5月1号了,现在让我续签合同这合法吗?
2024-10-08 23: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明确的期限。如果您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相同的劳动合同,并且双方均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您的工作关系就属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将员工的社保缴纳时间从2017年10月更改为2018年5月1日,这意味着单位对您进行了变更。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待遇应随职工的工作变动而变动,因此,即使您已经在2017年10月签署了劳动合同,但若该单位在2018年5月1日改变了社保缴纳时间,那么可能意味着新的社保缴纳时间会取代原有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从而导致您需要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单位提供新的劳动合同文本,并确保其中包含最新的社保缴费时间和条件等信息。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和指导,以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