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入职 单位到2017年11月份辞职 期间没签劳动合同 也没交社保 申请劳动仲裁赔双倍工资 时效过了吗 出了这个还可以告这个单位什么 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2025-04-19 04:18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工作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是在2016年6月入职,并且在2017年11月份提出离职,那么在这段时间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此外,为了证明自己的权利主张,您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工作简历或者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合同或者其他书面协议; 工资单据、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的证据; 其他相关证据,如工作场所照片、同事证言等。 请注意,在提交申诉前,请务必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程序,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