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上班二十来天还在试用期,没买保险下班途中骑摩托车躲单车导致自己粉碎性骨折,已用了四五万医疗费,厂里没出一分钱?能否找厂里赔偿医疗费用,做工伤处理?
2024-07-10 16: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通常需要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条件。在您的情况下,虽然在试用期内,但只要您与厂方存在劳动关系,且在下班途中受伤,可能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然而,具体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工伤认定标准来确定。 首先,您需要向厂方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事故现场的证据等。如果厂方拒绝或不配合,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您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如果厂方未为您购买工伤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厂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赔偿。 最后,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