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己辞职了但是公司不给我发工资本来是这个月20号发10月份的工资,到现在也不给我发,要我写声明书我也写了,公司说要按照他的内容重新写一份,我没有做过的事情我肯定不会写的,公司就拿我工资威胁我写,不写就不给我发,这个可以告他们吗?
2024-07-10 17:26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公司无故不支付您应得的工资,并且以写声明书作为支付工资的条件,这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您可以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立场和要求。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辞职证明等相关证据,证明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的事实。 此外,公司要求您按照其内容重新写声明书,如果内容涉及您未做过的事情,您有权拒绝。公司以不支付工资为要挟,要求您写不符合事实的声明书,这同样属于不当行为。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您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公司不当行为的证据之一。 总之,您完全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您应得的工资,如果公司不配合,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