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沃尔玛超市上班,他那里呢是两班制的,早上7点到下午3:45分,中间呢有45分钟的休息吃饭时间,晚班是下午14.30到晚上23:15时下班,中间也是有45分钟的休息跟吃饭时间,可是沃尔玛那里是每次下班如果是不做完事,那些主管他们就叫我老公他们打卡了才去做事,要把事情做完才得下班,而且打卡之后工作的时间是没有薪水支付的,相当于白干,有时候拖到四五个小时,两三个小时,他们是签了劳动合同的,我想问他们的做法有没有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有我们该怎么做?请律师帮帮我
2024-11-25 11:47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关于加班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8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以及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您的丈夫被要求超出法定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并且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如加班费),这可能会构成对员工权益的侵犯。 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商解决。尝试直接与沃尔玛超市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希望改善待遇的愿望。 投诉或举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此事,以获取官方的支持和帮助。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认为上述措施无效,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其他途径寻求救济,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提起诉讼。如果情况严重,您还可以考虑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并恢复正常的工作时间。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强烈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