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妹在高桥奶茶店上班,我辞职走了,让我妹妹在店里上班,我给老板承诺是等她招到人我妹妹再走,结果我家亲戚正好开店,我就临时帮忙了,然后老板就咬住说我没提前一个月说,但是她店一直在招人,结果她都看不上了,现在拿这个做借口不发工资,还说等她心情好了,才给我结工资,我还能要回工资吗?
7天前首先,您和您的妹妹都是合法的雇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工资,并确保其按时发放。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来解决。 与雇主协商。尝试直接与雇主沟通,表达自己的不满和要求。你可以提出关于工资拖欠的问题,并请求立即支付。 寻求调解或仲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雇主,要求他们支付欠款并赔偿损失。 提供证据。为了支持您的主张,最好能提供一些能够证明您有理由要求加班以及加班时间的具体证据,比如工作记录、考勤表、加班费计算依据等。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