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合同是签订两年的,六月初和上司口头提出了离职,公司同意了。 8月14号,也就是今天,公司被工商投诉,冤枉是我们企划部两个人做的,明天就不打算去公司了。 而且之前六月初已经提出过离职,公司也同意了,我想咨询下,我想问下书面离职单公司一直不盖章,这书面离职有用吗?
2025-10-20 06:2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于6月初到期,且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书面离职协议。在此情况下,即使公司在8月14日收到工商部门的投诉,您的离职申请仍然有效。 关于公司未盖章的问题,一般来说,离职证明书(即书面离职)并不需要单位盖章,而是由双方签字确认即可。但为了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请务必在离开公司前完成所有的交接工作,并将已完成的工作或项目交予接替者,以避免可能存在的纠纷。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