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一个多月,医生说要保胎,故而向单位请假两个月,单位不发工资,还要我缴纳每个月一千多的保险金额,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
20天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孕期女职工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至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给予适当的产假。因此,在您怀孕期间,如果您的身体健康状况允许工作,则您可以继续上班。 关于保险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员工在入职时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在工作中受伤或生病,公司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福利将为您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因此,您需要了解自己的保险条款,以确保自己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至于单位要求您缴纳每月一千多的保险金,这可能涉及具体的保险种类和缴费比例。建议您与单位沟通,详细了解保险的具体情况,并询问是否可以协商减少部分保险费用或者延期支付。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寻求帮助,如咨询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会组织。 总之,无论何种情况下,都需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采取适当措施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