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休产假三个月后 11月回来上班 现在三月要辞职 老板要我自己补交产假期间的五险共三千多 合法吗?我该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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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享有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权利。如果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条件并已享受过生育津贴或者领取过生育补助金,那么您无需再自行补缴产假期间的社保费用。因此,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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