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干了10个月老板要解聘我们,厂里有我们的罚款,结账时老板扣了我们的罚款,该扣吗?解聘了我们该问老板讨要以后的费用吗?
2025-03-30 15: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则应当视为双方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存在口头协议或书面合同,也应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是因为公司原因导致的,例如企业经营状况不佳、裁员等,通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员工。如果是因为员工的原因导致的,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则可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罚款的问题,由于罚款属于公司的内部管理行为,一般不涉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如果是因违法行为而产生的罚款,可能会被视为违约金,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至于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以后的费用,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仍然欠付工资、加班费等款项,或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仍拖欠其他费用,你可以向公司索要这些款项,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的来说,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