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38岁孕三月的二胎孕妇,现生产岗位是国企的一名吊车工,单位领导只暂时将岗位排到无夜班的地方,每天仍需爬梯子进行高空作业(符合2米以上),说是让我孕6月以后才能被正式照顾,说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去为自己的权利争取?
2025-08-31 11:2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环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孕期,女性的身体处于特殊的生理状态,需要特别的保护和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安全,并对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因此,即使您的单位声称“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您仍然有权要求公司采取措施改善工作条件,确保您的安全。 此外,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投诉,寻求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与单位沟通,表达您的担忧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以期获得更好的工作环境。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请记住,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法律程序,依法行事,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