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约赔偿金,我是在南京一家公司去国外务工,合同期为2年,中途生病回国治疗,康复后再去上班,公司说不要了,该如何解决?
2025-07-30 03:19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限是两年,并且在合同期内中途因病回国治疗并康复后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然而,在您返回工作岗位时,公司表示不再需要您,并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 收集证据。首先,确保您有所有相关的书面通知和证明材料,如公司的解除通知书、双方协商记录等,这些都可能对您的主张起到支持作用。 沟通交流。尝试与公司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继续工作或寻找新的工作机会。这可以是电话、电子邮件或是面对面会谈的形式,但要保持礼貌和尊重的态度。 寻求第三方介入。如果内部沟通无效,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申请调解。他们可以帮助您解决争议,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意味着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将案件提交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请记住,在处理这类争议时,重要的是保持理性和冷静,同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