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在公司工作了十七年,每年签合同都是和公司劳动部签的,可合同上是以劳务派遣工方式签的合同,近期单位效益不好,要裁员了,我在内,这样我能有补偿金吗?
19天前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作为派遣员工,在被派遣期间与原用人单位(即派遣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您的情况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如果派遣协议中存在违法条款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您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可以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向派遣机构主张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经济补偿金。按照您的实际工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专项培训费用。派遣机构对您进行专门培训所花费的费用,应当由派遣机构承担。 社会保险费。派遣机构应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不足部分由派遣机构补缴。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