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同志在职教城学校保安七年多了,没有合同,他不干了,能陪偿吗?他是对长现在不用他了,没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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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您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为7年,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您的同事因为个人原因提出离职,那么单位应当按照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需要考虑双方的工作年限以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确定。此外,由于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建议您与单位协商解决,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备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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