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加班,公司管理人员还说,当晚不去加班要扣50块钱,强令员工加班。补休工时的时候被说是违规,说要辞退。本人于2018,2,28晚加班四个半钟。本人于,2018,3,1,补休工时。回到公司后,被管理人员告知违规。本人补休前也就是2018,2,28当晚,跟助理说过于2018,3,1早上要补休工时。当时助理是一口同意,在场有很多的员工。这件事情至2018,3,25,被通知被公司辞退。公司要求本人自己写辞呈,并扣除工资200,拉进公司黑名单。
2025-06-16 03:12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存在一些争议和潜在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合理的休息时间,包括但不限于正常的工间休息和法定节假日的休息。如果您在工作日加班且未获得适当的补偿或休息,您的权益可能受到了侵犯。 其次,关于公司要求员工必须补休的说法,这是否合法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在中国,法律规定了带薪年休假制度,即员工享有每年至少一次带薪假期的权利。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您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并寻求救济。 再次,关于公司要求您写辞职信并扣除工资的做法,这可能会导致您与公司之间的纠纷。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工作证照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