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2009年在沈阳原公司上班时从梯子上掉下来造成左脚踝骨骨折,公司只负责住院手术治疗,出院后让回家养伤说伤好后给予工伤补助,但后期一直没有工伤补助,养一年伤后去公司问公司不管了,去劳动局问说时间太长没办法了,向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特咨询一下谢谢!
2026-01-17 12:57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工伤保险和劳动关系的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员工因工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其应当享受工伤待遇。 首先,您应该确认是否已经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且是否有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记录。如果没有,则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工伤条件,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工资单、工作场所照片等。 其次,关于工伤补助问题,按照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这些款项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而不是由劳动者自行负担。 最后,如果单位拒绝支付上述款项或者支付金额不足,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帮助解决纠纷。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收集充分的证据,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