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服装厂里工作,前三四个月没有活拿保底工资3000元,合同上写任意三个月工资总和超一万元就不发之前的保底,还有辞职扣百分之八十的工资,这样合法吗?
回答数:959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且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不合理条款。您提到的情况似乎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建议及时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更好地解答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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