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区建设局的食堂由私人个人承包 但建设局食堂里的机器由建设局自己提供 工作时因机器造成的人身伤害应由哪方承担
回答数:4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因使用其提供的机器造成的事故导致人身伤害,那么应当由建设局承担责任。建议您与建设局进行协商解决此事,并确保相关责任人得到适当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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