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了25年,当时是以内部子女就业安排的工作,但是单位一直未转正也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想与单位算断该怎么算
2025-06-12 18:37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两种情况。 如果单位未能按照规定及时为您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书面合同,则可能存在劳动关系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相关条件,并且单位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一种可能是单位并未违反法律规定,而是出于某种特殊原因(如单位内部政策调整、员工个人意愿等)而未及时给您办理入职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加班费等相关费用。 无论哪种情况,建议您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需要更专业的帮助,请考虑聘请律师进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