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公司三年了,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什么的,现在领导蛮横无理的语气,不想干了,我应该可以享受那些待遇,工资除外
2024-12-14 04: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在试用期内,你的工资应该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你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如果你决定离职,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办理相关手续,如解除劳动合同、返还工作证件等,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建议你在离职前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权益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