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珠宝厂工作了十多年,现在厂里要把我调到其他部门,但是自身身体状况并不适合要去的部门,要去的部门全是体力劳动,我自身身体较差。部门经理让我自己辞职,我现在能不去新部门吗?厂里能以此辞退我吗?如果辞退了能要求经济赔偿吗?
2025-08-03 20:15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拒绝去新的部门,并且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首先,根据《劳动民法典》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或工作任务不合理的安排。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去新的部门,您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明确表示不愿意前往该部门,并说明原因。 其次,即使您最终决定前往新部门,也有可能被解雇。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您的工龄和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 最后,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如果情况严重,还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赔偿。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请您务必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