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近20年,随着公司搬迁过三次。从来没有享受过年假,高温费补贴。额外加班费。社保才买六七年。想离开公司,请问能得到应有的补尝吗?
16天前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其未休的年假天数以及因工作原因导致的高温费和补贴。此外,如果员工在工作中遭遇了额外的工作量或者加班,也应当获得相应的加班费。 关于社保的问题,法律规定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由用人单位缴纳部分费用。如果您认为公司的社保缴费年限不足,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要求增加缴费年限或调整缴费比例。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依据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判断。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