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厂上班,一次下班途中受伤了,请假回家治疗,由于时间长了,等伤好回来上班,已经没有我的工位,厂里有十个员工,老板就叫我一个人上夜班,而不是倒班,这样的安排工作合理吗,我进厂的时候没有签合同,也就是什么都没有,包括入职登记表,工资表,考勤记录,工牌或工作证,参保证明……这些都没有,现在老板这样安排工作我不服气,很明显就是故意刁难我的,我该怎么讨回公道
2026-01-01 08:57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雇主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条款的情况。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将合同文本提供给劳动者阅读,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即使双方口头约定,也构成无效。 其次,在您的案例中,您提出的问题涉及到休息休假的权利以及加班费等问题。如果您没有签署任何文件,那么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再次,关于您的工作安排,如果您的工位被其他员工取代,这可能涉及非法解雇。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录音、视频、聊天记录等,以便将来需要时进行申诉。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