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1987年至1993年在广西龙州县广西热带作物研究所做长期临时工,但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防城港工作。明年3月退休,现想补回87年至93年工作工令,该热作所已出证明及工资发放表。但防城港社保局不予承认。非要原单位劳动合同,但原单位没有原合同,也拒绝出合同证明。我朋友怎么办。而且社保局说11月底为最后办理期限。
2025-03-16 00:14针对您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相关证据。确保您和您朋友都保留了与工作相关的所有书面记录和凭证,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资料将有助于证明您朋友的工作历史。 寻求第三方证明。考虑向其他曾经与您朋友共事的人员(例如前同事或上司)获取证词,证实他/她曾在广西龙州县广西热带作物研究所从事过工作,并且提供了相应的服务。 联系劳动仲裁机构。如果自行解决无果,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些机构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应支持补发工龄。 尝试协商解决方案。您可以尝试直接与防城港社保局进行沟通,提出您的诉求并希望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强调双方都有义务履行合同约定,同时提供对方未能提供的证明材料。 咨询法律顾问。如果您对处理流程有疑问或者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请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指导和策略建议。 保持耐心和冷静。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挫折和困难,但请保持耐心和冷静,理性分析和解决问题。 通过上述措施,您可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