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合伙做小产权让我在工地负责到底四年多现在基本完工在这四间由与劳累过度患上严重心脏病中间住了几次医院我现在要我这几年的工资和住院的费用请问合理吗
2026-03-03 17:3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报酬。如果您作为合伙人参与了合伙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并且已经工作了4年多,那么您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时,由于您的身体状况,可能需要额外的医疗费用。因此,您有权利要求合伙人按照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条款支付您应得的报酬以及相关的医疗费用。具体数额应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则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