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工作 是属于交五险一金的签合同的正规商超 店内进入打假人员 有过期商品四瓶啤酒 我负责的台面就是此区域 部门领导前期下达通知 如有过期商品处罚由该区域负责人百分之五十负责 打假人索要3000 让我拿一半 其余由超市班组连带 这些只有口 头协议 我想问问 这事儿合理吗
2024-10-31 07:25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超市员工,在工作中遇到过期商品并需要处理的情况。根据您描述的问题,部门领导要求您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且提出如果发现此类情况,由您和超市班组共同承担责任。这种做法可能会涉及商业秘密保护和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 首先,关于“口头协议”的合法性,通常而言,书面合同是保障双方权利的重要方式,而口头协议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特别是在涉及到重大经济利益时。因此,建议您保留与部门领导之间的沟通记录,以备将来证明或投诉使用。 其次,依据《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这意味着超市在招聘员工时,必须明确告知其工作内容和地点等信息,否则可能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再次,关于您提到的“罚则”部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超市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制定处罚措施,确保所有员工都能遵守规定,同时也要避免因不公平的处罚而导致矛盾升级。如果您认为超市的做法不合理,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者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需要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以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