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妹在那个厂做了两个多月,刚开始她生病,想请假,但是公司不给请假,然后她辞职,后面她去辞职的时候人家叫她交两千块钱赔偿金才会给她发工资,她说不辞职了,人家非要让她辞职,然后她交了两千,后面又给她要六千,说今天三点之前不交就起诉她,还一直不给她看合同,把她厂卡也收了,后面又叫她交九千,现在她去报警,去了五个派出所,人家都说不归他们管,现在中共交的钱和工资是一万三。合同她没有,只有一份在厂里,所以现在说什么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请问这个可以申请劳动局仲裁吗?
2025-07-23 08:37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先尝试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可以尝试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或者举报,以获取帮助和保护。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非法扣押财产的行为,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返还所扣款项,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获得劳动报酬等权利,因此,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主张相关权利。 最后,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由专业人士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支持。同时,您也可以关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有关劳动纠纷处理的信息和指南,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采取的措施。 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