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半年多了,期间辞职了三次离职单签了,但是老板都以离职单他未签字同意为由不让走!公司并没有给签劳动合同也没社保!在本月4月13号又签了离职单月底走,老板也签字同意了,我也拍了照片!但是在4月20号我们发工资的时候,老板以公司不盈利为由扣了我400多工资!之后我再网上查了一下,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走人!所以我们就没去上班了!这个公司是私人的,发工资都是老板发微信转账,也没工作牌工作服,也没考勤表,请问怎么才能证明在这个公司做过呢?我有这个公司的微信群,老板微信发工资记录,还拍了工作工单记录,还有与老板的对话录音,还有视频录下了上班打卡,请问这些证据告到劳动局可以证明吗?
18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需要收集更多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首先,您可以尝试收集关于您入职和离职的具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入职通知书、离职通知、双方的口头协议、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沟通记录等。此外,如果有可能的话,您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请注意,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无法提供具体建议。因此,强烈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提供商或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