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下班出了厂门不远,骑着车撞上两个行人。交警认定我全责。伤者我已负责医好解决好了,我也伤了产生了一些费用我想找厂里报销,可是厂里不给报。我想问一下这是工伤吗可以找厂里吗?谢谢
2025-04-02 02:54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可能构成工伤的情形。因为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依法享受的待遇。 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经过劳动部门确认为工伤,并且已经完成了相关的治疗和康复程序,那么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保险待遇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属于工伤以及如何处理工伤赔偿,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因此,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和指导。